2007年7月17日 星期二

「要入世但不屬世」—拜訪新莊牧師有感

Eye of the Forest,flickr會員Today is a good day提供,Some rights reserved。 樂基(基督徒守護樂生團契簡稱)出動與新莊教會聊樂生,第一站來到真理堂新莊分堂,謝謝高牧師給我們時間。

嗯,我覺得幫助不少,一來是高牧師的反應讓我們清楚需修改介紹重點;二來是從中得知牧者們可能有的疑問。無可迴避的現實是樂生的事已經由電子媒體傳送好一段時間,上去的自然不是啥溫馨親情畫面,在人們因片段資訊得到評價印象之時,我們單談愛與和平關懷誠然是可笑了點,但樂生的阿公阿嬤確實就是需要愛與支持的一群人阿,他們是家人。

我最深刻的就是牧師問:「基督徒與公民這兩個身份是分開的,因此祈禱會的訴求是什麼?」
當時聽到後呆了一陣子,心想公民和基督徒這兩種身份分開?稍早有跟高牧師提,我覺得基督徒很容易在星期天或到教會聚會時才是基督徒,其餘時間該身份公休,或許加上台灣太多事情容易政治化,有心做事的人往往可以被弄得心力交瘁,太多口水與嘴炮可能讓身在台灣的基督徒更不想碰社會議題,再為要符合聖經教導:要不屬這世界屬神,彷彿讓人有了不碰宣教以外事的護身符,我認為我們很可能因此矯枉過正,變得不入世了。
除了拿世界展望會、路竹會等團體出來頂、除了一連串宣教活動,身為基督徒活在這不完美、到處有苦難、需要幫助的世界,我們個人能不能坦然回答我們對這世界、陌生人已行出我們的愛心?我沒辦法。除了被呼召傳福音,聖經也要求我要關心別人,這應該不是二選一的答題阿。


我們總不會忘記要愛神,雖然常不知從何愛起,因為祂看不見摸不著也對我們沒有索求;但我們常忘記要愛鄰人,儘管擁有更多法寶,雖然大部分時候我們理應更明白怎麼給愛,這是我在基督徒與世界公民雙重身份中一邊學習與一邊反省的感想。
楓糖告訴我,她在我們喜歡的一位作家曼寧(Brennan Manning)「耶穌的簽名」書中,正好看到相似討論,曼寧勉勵所有基督徒們「要入世但不屬世」,我知道這是天殺的難,但抱歉,身為基督徒,宿命就是任務等級總從困難級起跳阿。

良哲認為,牧師是不能跟抗爭扯上關係,所以有這疑慮,我雖認為如果需要走上抗爭這一步,即便是牧師神父或主教,又有何不可~但認真回答,我想每個人支持樂生或其他人的事都有自己的侷限與能力範圍,這沒有要求付出的下限,是隨各人己意分配時間與關心程度。

我們常用主禱文禱告,我們跟神說「願你的旨意實現在地上,如同實現在天上。」除為需要的人禱告,我相信我們需要做更多,也能做得比現在多,因有美好的盼望,我願以此為標竿努力。


豆@台北 本文轉自
楓糖地瓜